日前,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,为进一步加快推进“工业强市”战略,抢占川南经济区发展高地,努力把产业园区打造成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,我市将在财政扶持、税收优惠、土地优惠、减免规费上着手,积极扶持产业园区发展。
位于罗龙工业区的蓝天纸业
在财政扶持上,宜宾市将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园区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贷款贴息。同时,各区县将出台财政扶持政策,尽力保证园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投入。
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,对入园企业认真落实出口退税、西部大开发等市级以上优惠政策。经相关部门认定,自实现入库税金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年份起,上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,按照税收解缴关系,由同级政府按“2奖3减半”原则予以扶持,即前2年全额奖励,后3年减半奖励。其中,对兼并、重组及投资改造我市原有企业或市内原有企业搬迁入园的,按照新增的地方实得部分进行计算兑现奖励。
江安阳春产业园区一角
此外,宜宾市还以挂牌出让方式按照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出让。对于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项目,采取“一事一议,一企一策”的办法,根据投资项目情况、投资进度、实际产生的利税情况,由财政部门在企业缴纳的土地出让价额度内给予一定奖励。
而在规费减免上,宜宾市对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(外资投资折合人民币计算),市级以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,由园区管委会统收统支。对市、区县行政性收费,除法律、法规及国家、省另有规定外,一律免收。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。
(宜宾新闻网记者 曾志鹏 实习生 李再戎 文/图 编辑 侯云春 责任编辑 杨湖平)